关于对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四年一大修订、两年一微调”的运行原则,学校决定对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去掉专业简介,其余内容结构模版不变。
2.非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去掉专业简介,增加“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及对应教学环节”,格式参照师范专业。在主要课程(环节)与毕业要求对应矩阵中用H、M、L表示支撑度,其中H代表高支撑、M代表中支撑、L代表低支撑。
3.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相关要求,各专业“劳动教育”课程学时16/16(理论/实践),学分、考核方式、课程性质、开设学期不变。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要求,各专业通识教育模块增加“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学分为1,学时为8/8(理论/实践),考核方式为考查,课程性质为必修,开设学期为第1学期。
5.根据中共陕西省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要求,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中增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学分1,学时16(理论),考核方式为考查,课程性质为必修,开设学期为第3学期。
6.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师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集中实践模块,增加“乡土教育专题”“乡村振兴专题”课程,学时分别为8/8(理论/实践),分别为1学分,考核方式为考查,课程性质为必修,开课学期为第5或6或7学期(各专业自定),在综合实践周(暑期小学期)以专题讲座、考察参观、现场教学等形式进行教学。
7.各专业原则上第四学年只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艺术类专业毕业创作,不安排课程(小语种专业、莫斯科艺术学院中俄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8.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进行的其他必要的调整。
二、相关说明与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业负责人及专业团队成员学习领会中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深入调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岗位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新需求,征求本领域专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代表、在校生代表的意见建议,研讨论证,并梳理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运行中的问题,认真修订完善。
2.各专业调整培养方案过程中,要与主要公共课负责人研讨确定公共课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及支撑度。
3.新调整的培养方案版本为“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4年调整)”,从2024年9月起执行。
4.各学院将调整好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汇编,封面、目录、培养方案正文编辑排版及装订要求与2022版不变,一式一份)于6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邮箱wnsyjxk@163.com。联系人:李琦,联系电话:2133997。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