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情况的检查通报
2009-01-09 14:48   审核人:

关于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情况的检查通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教职工和学生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的意识,消除校园用字不规范现象,学院语委成员于10月26日至27日对学院的宣传橱窗、路牌、宣传展板、墙报、海报、通知等用字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做了详细记录,并进行了拍照。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场所(如公共宣传栏、楼道、卫生间、实验室等)的警示类文字书写不规范(尤其是手写体),表现为繁体字和简体字混用等;二是公共场所的警示语等张贴不规范,表现为有的已缺损、有的部分脱落、有的多重张贴,同一楼层各办公室或活动室标志牌张贴位置不统一等。具体问题如下:

(一)校园雕塑上的错别字:

   1.学院大门口“窈窕淑女”塑像下的说明文字中“成为”应为“称为”。

   2.物理系前的诺贝尔塑像下的“德”为错字(少一竖)。

   3.艺术楼前塑像“弄玉吹萧”的“萧”应为“箫”。

   4.一号楼司马迁塑像下“大史令”应为“太史令”。

(二)路牌上的错别字:

   1.大门东边“学海大道”路牌上的“杨雄”应为“扬雄”。

   2.操场北12门洞对面躬耕轩中的“梁文吟”应为“梁父吟”,“诸蔼亮”应为“诸葛亮”。

   3.图书馆正北路标中的“辩”应为“辨”。

(三)橱窗、宣传展板上用字不规范的情况

   不规范字除错别字外,还包括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整理的异体字、已经废除的第二批简化字,例如:

   1.    大门西边“物理系介绍”倒数第三行多一个“的”字,正数第二行少一个“学”字。

   2.    大门西边橱窗“日出展演”第三自然段“取到”应为“取得”。

   3.    物理系门南展板《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物理系学生工作》倒数第三行“前例”应为“前列”。

   4.    二号楼门口《团结奋进的数学系》中“涌献”应为“涌现”。

   5.二号楼二层管理系展板“谨记安全,珍爱生命”中的“谨”“记”“爱”写成了繁体字。宣传板中“兰色”应为“蓝色”。

   6. 二号楼四层数学系展板“资讯栏”中的“请忘记”中“请”与“记”为繁体字。

   7.五号楼计算机系展板“雷曼兄第”应为“雷曼兄弟”‘

(四)校园内张贴的通知、海报等存在的不规范用字

   1.体育系元旦放假通知中的“返校”的“返”坐车旁书写错误。

   2.化学系“通知未注册的同学……”中的“书面”的“面”不规范。“寻物启示”应为“寻物启事”。《化学系08——09学年考试工作安排》第二项第四点第3行多一个“在”字,第六点的“乱座”应为“乱坐”。化学系门口值班室窗口通知中的“勤”“费”书写不规范。

   3.一号楼、二号楼前张贴的贺信有几张使用繁体字。

   4.一号楼门洞“成长训练协会宣传部”的广告中“训练”的“练”为错字。一号楼三层(政经系)“通知”中的“员”为繁体字。一号楼四层(历史系)宣传牌上的“责”为繁体。5.二号楼二层(管理系)通知中的“请”用繁体字。二号楼四层数学系《通知》的内容用繁体字书写。“通”的坐车旁书写错误。

   5.九号公寓楼学生管理中心的《通知》中“电器”的“器”、“使用”的“使”书写不规范。

   6.“智仁路”校卫队执勤岗中的“时”、“为”“务”为繁体字。

   7.第二餐饮中心前“院学生会女生部广告”板上的“补”“被”是错字。

   8.学生餐厅中手写菜谱有不规范用字情况。

   9.篮球场边中文系卫生责任区牌子上的“蓝球”应为“篮球”。

   10.某些规章制度中存在不规范用字,如:操场北12门洞《田径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地”应为“的”,第五条“乱仍”应为“乱扔”,第八条“即可”应为“即刻”。

二、整改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学院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1.各单位结合抽检时发现的问题及情况,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认真检查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的用语及用字情况,边检查边整改,并将检查与整改结果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

      2.各单位办公室门窗上的标牌字迹发生脱落的应立即更换或修补;张贴的宣传材料过期的应及时更换或更新,受损的宣传栏如玻璃等应及时修复。(单位所辖范围由各单位负责,公共部分的宣传栏由宣传部负责)

      3.各单位设有宣传栏的,应将宣传材料张贴于宣传栏内(设有玻璃护栏的应将材料置于栏内),栏外及周边不得随意张贴。(单位所辖范围由各单位负责,公共部分的宣传栏由宣传部负责)

      4.各系办、辅导办、各机关办公室设有小黑板的,内容书写要力求整洁、明晰,忌流水账式的随意填涂。(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5.各单位认真清理辖区内所有不规范张贴。如在宣传栏以外、黑板以外等非张贴区域(墙壁、树木、电线杆、路灯柱、玻璃厨窗或门面上)的张贴等。(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6.各单位对办公室、实验室等所属科室的室内标语、工作流程图、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7.各单位对所属校园网页内容的用语用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责任单位:宣传部)

      8.对各校区餐厅、营业摊点、广告牌及条幅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主要责任单位:后勤总公司)

      9.对公共宣传板、宣传栏、广告栏等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整改。(属学生范畴的由学工部负责,属学校范畴的由宣传部负责)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责任到人,认真负责,彻底查找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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