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师院教办〔2008〕23号
关于对全院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消除校园用字不规范现象,增强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的意识,学院决定全院范围内进行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君龙
副组长:李海龙 吴兴洲
成 员: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长 孙宏恩 孙田歌
苟卫锋 田晓荣 王麦巧 何建辉 孙红梅
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厚德楼31205室。
二、检查内容
(一)学生作业、论文、试卷、教师批改作业评语、教师板书、办公用印刷物和宣传窗口、学生板报、海报等用字规范情况。
(二)校报(刊)、公文文头、广告、牌匾、标语、布告和其他自办印刷物等用字规范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一)各教学单位对检查内容(一)、各职能单位对检查内容
(二)进行自查。
(二)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全院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标准
规范用字检查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字法基本规则》或最新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为标准。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2008年10月13日前完成自查,学院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要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检查 通知
抄送:各书记、院长
渭南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打印:袁婉萍 校对:孙田歌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