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语委公布2009年“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结果中,我院荣获“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荣誉称号。这是我院长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结果,也是我院教师严谨治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使这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目前,学院正积极申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