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 22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2019〕44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2019〕18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第22届推普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6日-9月22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1.通过微信、微博、语言文字网等媒体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知识;
2.制作板报,印发《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知识宣传手册》,真正将本届推普周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人心;
3.建议举办“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主题班会;
4.建议举办有关“如何提升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系列教研会;
5.建议举办新生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
6.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41周年,上述宣传活动尽量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及改革发展主题开展。
四、相关事宜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将计划开展的主要活动提前告知语委办,语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观摩、检查。各学院于活动结束后对本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的资料(活动方案、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和活动总结纸质版报送学校语委办。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23947717@QQ.com。
联系人:曾京玲,联系方式:0913-2133731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