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17 15:18   教务科 审核人:

教务处〔2021〕2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2021届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实行三级审核: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评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

(一)审核依据

1.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渭师院教[2012]151号)、《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渭师院教[2018]101号)规定执行。

2.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依据《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渭师院教[2012]150号)、《关于对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修订意见》(渭师院教[2019]75号)规定执行。

3.2021届全日制专升本毕业生学位评定依据《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渭师院教[2019]76号)》规定执行。

4.参加换证考试的结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依据同第1条,学位评定按照结业当年的学位授予条件执行。

5.普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毕业生成绩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成绩为准。

(二)审核内容及要求

依据《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试行)》(渭师院教〔2018〕38号)等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分委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评定工作。审核中有异议的问题,书面报告送交教务处。

(三)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评定工作以继续教育学院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一)6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教学计划的各个环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课程考试以及成绩报送登录等。毕业班学生的所有成绩和毕业论文题目全部输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并核对好各门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题目,确保准确无误。

(二)6月20日各二级学院对每个毕业生按要求进行成绩审核、学位申请资料审核,形成毕业资格审核报告和学位评定报告,填写《渭南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结果》、《渭南师范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结果》,连同相关会议纪要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6月23日教务处核实毕业、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复核学位评定结果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讨论。

(四)6月24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毕业资格审查报告和学位评定结果。通过后,上报教育厅。

三、毕业生学籍卡及在校成绩总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6月25日各二级学院将核准后的学籍卡、成绩总表和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送教务处盖章,一份归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为确保学生档案完整性,学生成绩总表必须由各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秘书、院长签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方可上交)。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毕业前教务工作进度一览表

2.渭南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结果

3.渭南师范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结果

4.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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